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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封闭式基金分红太吝啬?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时间: 2007-03-27 08:03  
  作者:上海证券 张瑾

  说明:2006年度份额可分配收益=2006年度中期可分配收益+2006年三季度份额收益+2006年四季度份额收益

  2006年度最低份额分红=2006年度份额可分配收益*90%

  2006年度未实施分红=2006年度最低份额分红-2006年度已实施份额分红

  ■有问必答

  读者来信:

  最近许多封闭式基金公布了分红预案,但感觉都非常吝啬,远不如开放式基金大方。关于基金分红是有规定的,封闭式基金经理少分配是否违规?

  对于基金分红比例该如何计算,分红比例是高是低,我们分别从法律法规上有关基金分红的条款和基金2006年度实现收益两个角度来进行研判。

  对封闭式基金分红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颁布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封闭式基金分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百分之九十。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对基金收益和净收益进行了相关的解释,其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而“基金净收益”是指基金收益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费用后的余额。

  按照以上条款,我们分别计算出2006年度部分封闭式基金理论上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份额分红以及尚未实施的份额分红(见下表)。

  从数据来看,2007年3月份率先向投资者实施分红的科汇、景宏、景博、景福、金泰、金鑫、金盛7只基金的份额分红均超过了可分配收益的90%。其中基金科汇3月份一次性向投资者实施2006年度分红,份额分红金额达到0.70元,占到同期可分配收益的95.89%;基金景博份额分红为0.30元,占到同期可分配收益的93.75%,基金景宏和景福份额分红额度分别为0.22元和0.26元,也分别达到了同期可分配收益的90%。而在3月份实施分红的三只“金系”基金中,基金金盛和金鑫已经是第二次实施2006年度分红,虽然此次分红仅为0.32元和0.13元,但是这两只基金在2006年10月份已经实施了每份基金0.08元和0.04元的分红,因此2006年度的总份额分红比例也达到了90%的下限;而其同门基金金泰本次是第一次实施2006年度分红,每份基金分红为0.29元,也占到同期可分配收益的90.61%。所以,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封闭式基金分红或许低于开放式基金,但还是符合基金契约和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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