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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电价无碍高耗能行业龙头

来源: 证券时报 时间: 2007-04-18 09:04  
  行业景气可化解成本压力,产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郑晓波  

  日前,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高耗能行业不得执行优惠电价,并对各地方政府下达最后“通牒”,要求必须于4月底前贯彻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对于政策可能带来的影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们普遍认为,政策对行业上市公司影响有限,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认为是一种利好。  

  地方利益成绊脚石  

  据了解,早在去年9月,国务院就转发了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其中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明确了对上述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并明令禁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  

  但实际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发改委称,截至目前,尚有7个省份未明确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8个省份既未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也未对高耗能企业进行甄别;14个省份还以实行发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竞价上网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海通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杨红杰分析认为,政策得不到落实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少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企业都是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而当前地方政府工作的首要目标仍然是发展经济。  

  行业景气化解成本压力  

  据了解,此项政策中提及的8个行业均是耗电大户,电能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其中,电价约占电解铝成本的35%左右,电价每千瓦时上涨1分钱,电解铝的成本就要增加150元;钢材要增加30元左右的成本;水泥行业的电能成本占其生产成本也达到30%左右。  

  但尽管如此,这些行业中的企业仍有相当的生存空间。联合证券分析师周焕表示,目前来看,水泥行业正处于景气上升周期,小企业因为环境成本低,即使差别电价实行,小企业还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招商证券则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今年我国铝的需求增长将达到15.5%,仍然远远高于全球其他地区的增长速度。结合国内未来铝出口将保持快速增长的预期,铝价在今年二季度有望再次走高。而在国内外强劲的需求刺激下,国内钢材价格更是平稳上行。  

  龙头公司或从中受益  

  专家们普遍认为,即使差别电价政策在4月底前能够得到贯彻和执行,但仍然对上市公司影响有限。周焕说,在国家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中,电价上调主要是对限制类或淘汰类等落后工艺生产的水泥企业,而对大企业仍实行正常电价。所以,差别电价政策将使小企业承担更高的成本,而大企业实际上更具优势。  

  杨红杰也认为,某种程度上,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更多地可以被认为是利好。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技术较先进,而随着国家系列产业政策的实施和落实,产业结构将进一步升级并健康发展,行业龙头企业无疑将从中受惠。  

  “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我国电解铝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氧化铝市场的持续低迷以及对完善产业链的需求,将促进我国电解铝行业企业的兼并重组,以中国铝业为中心的中国电解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杨红杰说。  

  而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徐向春则指出,3月份国内钢材出口环比大幅反弹,这表明国际钢铁需求依然旺盛,在承受中国大量净出口的前提下仍然能够保持钢价的上涨趋势。而在行业向好的前提下,落实淘汰落后企业,对处于优势地位的钢企来说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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